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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市际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的公告(三)

发布时间: 2023-01-04 16:00 来源: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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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市局开展省际、市际班车客运和省际旅游客运重新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2023年1月4日,共办结3家道路客运企业提交的申请重新许可申请,涉及客运线路共42条。其中,省际班车客运线路5条,市际班车客运线路16条,省际旅游包车客运21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交通运输厅及《关于800公里以上省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事项专题会议纪要》(宁交纪要﹝2022〕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和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认真复核并进行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经研究,做出以下审核意见(详见附件):

  1.原则同意5条省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并同步配发标志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原则同意16条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并同步配发标志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3.原则同意21条省际旅游包车客运重新许可并同步配发标志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2022年12月31日省市际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

        重新许可明细表-2023.1.4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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