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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省市际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0 17:26 来源: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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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市局组织开展了全市2021年12月31日经营期限届满的省际、市际班车客运和省际、市际旅游客运重新许可工作。经企业提交申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提出初审意见,市局进行认真复核并提交专题会议研究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受理、审核情况

(一)经核查,经营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届满的客运标志牌共45面。其中省际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8面,市际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4面,省际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33面。

(二)截至2021年12月6日,共受理5家道路客运企业提交申请重新许可材料,涉及的客运标志牌共39面。其中,省际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6面,市际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2面,省际旅游包车标志牌31面。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提出是否同意重新许可及许可经营期限的审核意见。

(三)截至2021年12月6日未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的客运标志牌为6面,其中省际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2面,市际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2面,省际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2面。

二、复核和重新许可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的规定,市局对运输企业提交的材料和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了认真复核,并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经研究,同意以下审核意见(详见附件):

(一) 省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情况

1.参照我省其他地市作法,对于2021年12月31日经营期限届满的5条省际客运班线(车辆6辆,详见附件)予以延期半年,待省级关于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后再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

2.2面客运标志牌未申请重新许可,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

(二)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情况

1.2面客运标志牌换发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2面客运标志牌未申请重新许可,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

(三)省际旅游包车客运重新许可情况

1.11面省际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换发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20面省际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换发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3.2面客运标志牌未申请重新许可,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

 

附件:2021年12月31日省市际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
重新许可明细表

 

 

                2021年12月20日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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