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2019年3月,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709号令),对《道路运输条例》进行了修订,明确提出“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的相关管理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709号令以及《道路运输条例》等上位法的相关要求,研究形成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修正案。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一是根据上位法要求,将第四十六条中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修改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二是根据上位法要求,将第四十七条中的“吊销”修改为“撤销”;三是明确对于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交通系统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交通系统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9000025
闽公网安备:35090202000253号
闽ICP备19016086号-1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北大路30号电话:0593-2072355邮编:352100电子信箱:ndsjtj@163.com
主办单位: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