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项目自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8-16 18:03 来源: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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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文件精神,我市交通运输局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并形成我市的自评报告。现将2021年度和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项目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如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申诉或举报。申诉、举报电话为0593-2822662。


2021年度的自评情况 

一、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自评情况

(一)自评分及考核情况

通过认真对照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补贴资金的各项评分标准、按照评价内容,进行了认真考评和分值计算,自评总分为2779.9分(其中加分项目得40分)。具体情况如下:

1.建制村通客车服务质量情况。(本项满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为方便农村群众出行,我市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运营模式,2019年9月底,宁德市2134个建制村已实现100%通客车,既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也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提供有力保障。2021年度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既不存在“通返不通”也不存在预约响应通车方式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2.地方财政保障情况(本项满分100分,自评得分80分。)

宁德市政府于2019年印发实施了《宁德市村村通出行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农村客运、村村通出行发展目标任务及公共财政补助、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车辆保险等系列优惠政策保障措施,推动我市村村通出行工作上新台阶。2021年度内未落实市本级农村道路客运扶持资金,扣20分。

宁德市所辖的9个县(市、区)政府均已出台农村道路客运扶持政策,2021年度内各县已落实县一级农村道路客运扶持资金,不扣分。

3.地方绩效考核情况(本项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2021年度宁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

已将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列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该项不扣分。

4.辖区农客车辆座位数情况(根据实际座位数得分,自评得分2459.9分。)

2021年度,我市在册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总计24599

座,得2459.9分。

5.辖区建制村通客车难度情况(本项满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按照建制村数量*难度权重系数在全省排序,我市排名全省第1。按照省级考核评分标准,本项自评得分50分。

县(市、区)

建制村数

权重系数

通客车难度得分

蕉城区

280

0.8

224

霞浦县

293

1.3

380.9

古田县

275

1.3

357.5

屏南县

152

1.3

197.6

寿宁县

195

1.3

253.5

周宁县

140

1.3

182

柘荣县

112

1.3

145.6

福安市

439

1

439

福鼎市

248

1

248

宁德合计

2134

 

2428.1

6.辖区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稳定情况(本项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 分。)

2021年度我市行政区域内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未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农村道路客运领域群体性不稳定事件,故本项不扣分。

7.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成效(本项为加分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00分,自评得分40分。)

2020年度,我市接受交通运输部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质量评估,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质量评估情况的反馈意见》(交运函202137号)文件,村村通的运营模式被交通运输部作为典型经验推广,自评得分20分;省厅网站转发《交通运输部官微: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福建交通这样尝试》,文中向全国推广福安松罗的经验做法,自评得20分,总计得40分。

(二)复核及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经企业自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核查,市交通运输局复核,我市自评信息无误。同时,我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按不少于30%比例前往各县(市)对申报相关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进行抽查,实地抽查要素包括地方财政投入情况相关台账、申报车辆信息档案等,车辆信息真实有效。

二、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自评情况

(一)自评分及考核情况

通过认真对照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的各项评分标准、按照评价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考评和分值计算,自评得分为10分。具体情况如下:

1、地方财政投入情况系统(本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0分)

2021年度,我市、县两级政府未对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港湾式客运站建设及客货邮融合发展进行补助,本项自评不得分。

2、建设投资情况系数(本项满分35分,自评得分0分)

2021年度,我市无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港湾式客运站建设任务,本项自评不得分。

3、历年列入省级交通建设补助项目数量及建成投入使用情况系统(本项满分40分,自评得分10分)

1)我市共有10个站列入省级补助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自评得10分。

2)本市无出现未完成当年度及往年度省级交通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本项自评不扣分。

3)全市累计25个历年列入省级建设补助综合运输服务站,其中4个未投入运营:蕉城区漳湾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主体工程7月份完工,目前正在装修及购买站内的设施设备,计划年底前投入使用)、寿宁县武曲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未动工、霞浦县长春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未动工、蕉城区九都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因九都镇火车站建成后不能发挥原有客、货功能,被蕉城区政府征用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蕉城区政府已拟于九都镇火车站旁新建一个客运站,待建成后将综合运输服务站迁入)。本项自评不扣分,详见附表。

4、其他考核因数系数(本项满分15分,自评得分0分)

1)2021年度未承担省级交通相关客货邮融合建设试点任务,本项自评不得分。

2)2021年度未获农村物流服务模式经验做法示范效应突出、获得交通运输部发文推广,本项自评不得分。

(二)复核及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经业主单位自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核查,市交通运输局复核,我市自评信息无误。期间,我局按要求组织人员前往福安市对该市申报运营补助的松罗运输服务站、社口综合运输服务站等7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要素包括客、货功能是否持续发挥作用、入驻合同、相关许可备案证件及台账档案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三、等级客运站发展自评情况

通过认真对照等级客运站发展补贴资金的各项评分标准、按照评价内容,进行了认真考评和分值计算,自评总分50分。具体如下:

1.地方出台扶持政策情况系数(本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0分。)

我市市、县两级均未出台等级客运站资金各类扶持政策及等级客运站土地用途混合使用政策,故本项不得分。

2.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投资情况系数(本项满分40分,自评得分0分。)

本市2021年度无新、改扩建等级客运站项目,故本项不得分。

3.已投入使用项目运营管理情况系数(本项满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我市共有14个等级客运站,其中一级站6个,二级站7个,三级站1个,共得分67分。14个等级客运站均在省运政系统内,且都正常运营。2021年度我市各客运站均能完成省级交通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且客运站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故本项不扣分。因本项满分50分,故自评得分50分。

(二)复核及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经业主单位自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核查,市交通运输局复核,我市自评信息无误。期间,我局按要求组织人员对寿宁、福安、周宁等地等级客运站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要素包括道路经营许可是否有效、车站经营情况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2022年度自评情况

一、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自评情况

(一)自评分及考核情况

通过认真对照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补贴资金的各项评分标准、按照评价内容,进行了认真考评和分值计算,自评总分为2571.6分(其中加分项目得20分)。具体情况如下:

1.建制村通客车服务质量情况。(本项满分100分,自评

得分100分)

为方便农村群众出行,我市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运营模式,2019年9月底,宁德市2134个建制村已实现100%通客车,既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也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提供有力保障。2022年度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既不存在“通返不通”也不存在预约响应通车方式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2.地方财政保障情况(本项满分100分,自评得分80分。)

宁德市政府于2019年印发实施了《宁德市村村通出行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农村客运、村村通出行发展目标任务及公共财政补助、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车辆保险等系列优惠政策保障措施,推动我市村村通出行工作上新台阶。2022年度内未落实市本级农村道路客运扶持资金,扣20分。

宁德市所辖的9个县(市、区)政府均已出台农村道路客运扶持政策,2022年度内各县已落实县一级农村道路客运扶持资金,不扣分。

3.地方绩效考核情况(本项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2022年度宁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

已将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列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该项不扣分。

辖区农客车辆座位数情况(根据实际座位数得分,自评得分2291.6分。

2022年度,我市在册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总计22916

座,得2291.6分。

5.辖区建制村通客车难度情况(本项满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按照建制村数量*难度权重系数在全省排序,我市排名全省第1。按照省级考核评分标准,本项自评得分50分。

县(市、区)

建制村数

权重系数

通客车难度得分

蕉城区

280

0.8

224

霞浦县

293

1.3

380.9

古田县

275

1.3

357.5

屏南县

152

1.3

197.6

寿宁县

195

1.3

253.5

周宁县

140

1.3

182

柘荣县

112

1.3

145.6

福安市

439

1

439

福鼎市

248

1

248

宁德合计

2134

 

2428.1

6.辖区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稳定情况(本项满分3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2年度我市行政区域内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发生2起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扣20分;未发生农村道路客运领域群体性不稳定事件,不扣分。

7.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成效(本项为加分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00分,自评得分20分。)

2022年度,我市的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经验做法在“四好农村路”全国现场会云视频会议上做典型经验交流,自评得分20分。

(二)复核及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经企业自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核查,市交通运输局复核,我市自评信息无误。同时,我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按不少于30%比例前往各县(市)对申报相关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进行抽查,实地抽查要素包括地方财政投入情况相关台账、申报车辆信息档案等,车辆信息真实有效。

二、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自评情况

(一)自评分及考核情况

通过认真对照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的各项评分标准、按照评价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考评和分值计算,自评得分为42分。具体情况如下:

1、地方财政投入情况系统(本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0分)

2022年度,我市、县两级政府落实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港湾式客运站建设及客货邮融合发展补助资金,未达到省级补助得分标准,本项自评不得分。

2、建设投资情况系数(本项满分35分,自评得分32分)

1)2022年度我市无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本项自评不得分。

2)2022年度我市共建成功能符合相关规定的港湾式客运站16个,单个港湾式客运站建设总投资均≥30万元,本项自评得分32分。

3、历年列入省级交通建设补助项目数量及建成投入使用情况系统(本项满分40分,自评得分10分)

1)我市共有10个站列入省级补助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自评得10分。

2)本市无出现未完成当年度及往年度省级交通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本项自评不扣分。

3)全市累计25个历年列入省级建设补助综合运输服务站,其中4个未投入运营:蕉城区漳湾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主体工程7月份完工,目前正在装修及购买站内的设施设备,计划年底前投入使用)、寿宁县武曲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未动工、霞浦县长春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未动工、蕉城区九都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因九都镇火车站建成后不能发挥原有客、货功能,被蕉城区政府征用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蕉城区政府已拟于九都镇火车站旁新建一个客运站,待建成后将综合运输服务站迁入)。本项自评不扣分,详见附表。

4、其他考核因数系数(本项满分15分,自评得分0分)

1)2022年度未承担省级交通相关客货邮融合建设试点任务,本项自评不得分。

2)2022年度未获农村物流服务模式经验做法示范效应突出、获得交通运输部发文推广,本项自评不得分。

(二)复核及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经业主单位自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核查,市交通运输局复核,我市自评信息无误。期间,我局按要求组织人员前往寿宁县、福安市对葛垄村港湾式客运站、溪底村港湾式客运站等8个港湾式客运站建设情况,以及松罗运输服务站、社口综合运输服务站等7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要素包括工程结算、验收报告;客、货功能是否持续发挥作用、入驻合同、相关许可备案证件及台账档案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三、等级客运站发展自评情况

通过认真对照等级客运站发展补贴资金的各项评分标准、按照评价内容,进行了认真考评和分值计算,自评总分90分。具体如下:

1.地方出台扶持政策情况系数(本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0分。)

我市市、县两级均未出台等级客运站资金各类扶持政策及等级客运站土地用途混合使用政策,故本项不得分。

2.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投资情况系数(本项满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周宁客运中心站是列入2022年度省级建设计划的等级客运站建设项目,同时于2022年完工。该项目是目前宁德市汽运集团投资建设规模最大的县级客运站,整个项目总占地30亩,总投资约5069万元(企业自筹),总建筑面积8039.24,建设有客运站房大楼、维修车间、建设停车场(其中社会车辆停车位42个,残疾人停车位2个)等相关配套设施,已完成了竣工验收等工作,并通过站级评定(二级),已投入使用。综上,该项自评得分40分。

3.已投入使用项目运营管理情况系数(本项满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我市共有14个等级客运站,其中一级站6个,二级站7个,三级站1个,共得分67分。14个等级客运站均在省运政系统内,且都正常运营。2022年度我市各客运站均能完成省级交通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且客运站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故本项不扣分。因本项满分50分,故自评得分50分。

(二)复核及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经业主单位自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核查,市交通运输局复核,我市自评信息无误。期间,我局按要求组织人员对周宁客运中心站及寿宁、福安等地等级客运站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要素包括项目工程结算、验收报告、站级核定、经营许可道路经营许可是否有效、车站经营情况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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