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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备注/文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1-05
有 效 性: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公示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本网]
2021-01-05 12:3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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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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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出具单位
是否免于核查
30
继续教育学时记录证明
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换发
[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 二、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一)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具备两种及以上从业资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只需参加在岗从业类别的继续教育。道路运输驾驶员变更从业类别或服务单位时,当前继续教育周期内已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应予以认可。
未在岗从业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因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应补充完成一个继续教育周期24学时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或特定网站自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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