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宁德市交通运输局第十四届(2018-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15日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第十四届
(2018—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文明委《关于组织开展新一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和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文明校园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文明委[2018]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与交通运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升交通运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开创交通运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更好地服务宁德建设,制定开展第十四届(2018-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战略部署,大力弘扬闽东交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实施独具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美丽交通”,扎实提升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使干部职工在思想道德、文明素质、行业风气、服务质量、文化生活、环境建设等方面有新的提高,为推动宁德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文化条件和精神支撑。
二、工作目标
1.加强组织建设,创建基础扎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创建内容及措施,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规划方案、有制度措施,有职责任务、有量化指标,有检查评比、有奖惩兑现,将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科室、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类基础创建活动,干部职工参与意识强,工、青、妇等组织健全,履职作用突出。
2.推进业务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交通,两个体系”的工作部署,凝心聚力促发展,攻坚克难破难题,奋力拼搏抓建设,努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3.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礼仪等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时代新风,展示单位和行业文明形象。大力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文明出行。强化节假日期间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导向,切实展现良好的社会责任和形象。进一步规范城市客运秩序,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大力整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以及出租车不打表、拒载、宰客、不主动提供发票等违规行为。要积极整治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卫生“脏、乱、差”现象。
4.坚持民主建设,综治工作稳定。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办事程序公开、规范,效率高,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群众满意率高。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安全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无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无发生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优化环境建设,文体卫生并重。建设学习型机关,重视干部职工的素质与能力建设,实施继续教育计划,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工作,培训计划落实。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文体设施、场地和器材较齐全,发挥作用好。思想文化阵地健全,充分发挥教育功能作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卫生管理评比制度健全,办公场所整洁卫生。重视绿化美化亮化,环境卫生保持好,无脏乱差现象。卫生防疫、职工保健和单位环保工作达标,无污染事故发生。
6.突出特色创建,活动效果明显。积极开展体现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特色创建活动,在拓展思路、充实内容、改进方法上下功夫,工作形式、手段和载体不断创新,如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交通”建设、发挥“学习大军”实践基地作用等;对上级部署的创建活动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三、创建措施
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中心工作开展,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系统的职能和作用,加快推进文明平安和谐交通建设工作,为宁德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基础性保障。
(一)工作效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
1.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内容融入到节日文化之中,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组织干部职工和共建社区群众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节日活动及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明创建活动,把“我们的节日”过成文化节、仁爱节、爱国节和传承节。
2.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化各种纪念烈士活动,配合抓好社会文化环境、校园周边环境。积极参与“同在蓝天下”关爱行动,帮扶留守流动、失亲失足、家庭离异、生活困难以及疾病残障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
3.切实加强诚信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门诚信建设工作,宣传普及信用交通知识,进一步加强闽东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普及与市场经济和新时代发展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以实际行动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局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二) 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
4.推进学习型行业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强化学用结合,切实提高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展的认识水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转化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
5.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和形式教育,突出党性修养、宗旨教育,着力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把思想和力量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科学武装头脑,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实际行动的有效作为。
6.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公共场合讲公德、讲秩序、讲礼让、讲和谐;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评选推荐、学习宣传;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低碳理念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开展具有交通运输业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
7.落实讲文明树新风。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活动,和共建社区及时开展共建活动,形成文明单位与居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共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格局;大兴遵德守礼之风,积极开展推行“八不”行为规范、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网、LED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勤俭节约、节能活动,建立工作责任制,开展节能宣传培训,规范管理,落实到位。
8.社会职责履行到位。利用节假日、学雷锋月、安全生产月、“三下乡”、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组织志愿者走进单位、社区和乡村,开展扶贫助学、扶残助老、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增强辐射力、影响力。持续开展慈善捐助、救灾助学、义务献血、环保宣传等公益活动,强化社会责任。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网聚社会正能量,融入社会热点亮点,增强单位官网、局域网、“两微一端”等网络传播媒介的宣传力度,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三)坚持典型引路,倡导创先争优
9.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积极选树行业典型,踊跃参加“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或参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报告或展示活动,同时充分运用媒体报道、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职工贯彻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见贤思齐,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积极组织参与“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推荐评选活动,大力倡扬文明家风,开展以“弘扬传统美德、传承优良家风”为主题的多种形式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四)加强法制建设,提高行业文明
11.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健全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评选表彰和党团员带头等制度,深入推进单位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依托“志愿云”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机关志愿服务团体注册登记,项目申报、运行、结项和时长录入等工作。
(五)科教文体活跃,队伍健康向上
12.创建行业文化。根据交通特点和工作实际,设置文体活动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娱乐、健身器材,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职工情操;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设交通行业文化;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拓展志愿服务领域。
13.美化办公场所。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做好卫生防疫、职工保健和单位环保工作,把创建活动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机关单位环境建设结合起来。继续美化环境,完善设施;关心群众生活,不断改善职工生活条件。
四、组织保障
14.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精神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实绩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之一。
15.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各级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精神文明建设在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党政领导要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做到抓业务工作与抓创建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6.突出党建引领。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每半年要听取一次本单位文明办工作汇报,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7.完善考核监督。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与年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实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实施的方向、重点及其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作适时调整完善,加强对规划目标实施情况的跟踪研究,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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