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章党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局党组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管党治党,强化改革创新,强化问题导向,强化党内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提升交通文明服务水平,为畅通便捷新交通大宁德建设和我市“十三五”交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并将“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融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等日常教育中,引导党员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用党章党规规范言行,为交通运输事业培养打造一支党性纯、作风正、守纪律、讲规矩、能担当、有作为的共产党员队伍。
2.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教育,开展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党性锻炼,坚定信仰信念,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自觉落实到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
二、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3.进一步认清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强政治定力,持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着力打造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
4.严明党的纪律。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要尊崇党章,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落实好各项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5.加强廉政教育。继续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重要内容,并通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研讨交流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加强纪律教育,对照《准则》和《条例》,找差距、查风险、抓改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深化警示教育,开展案例教育进机关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6.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项成果,督促局属单位深入整改“不严不实”问题,进一步让“严”、“实”精神深入人心、转化为行动。继续整治“四风”,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查处违纪不收手现象,绝不让“四风”反弹。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领域以及公款公车使用问题等领域的风险防控,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7.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约谈、预警提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规范廉政谈话工作,严格谈话程序,规范谈话内容,提高谈话工作的威慑和警醒作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关注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和对象,尤其要紧紧盯住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类对象,发现违纪行为就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让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
8.强化责任的落实。按照省委的“五抓五看”要求,根据《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厘清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晰主体责任、内容、标准、时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纳入绩效考评,开展对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党规党纪松散、管党治党不严的严肃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把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把责任落实到基层。
三、以实施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规范工程为抓手,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9.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把《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实施到位,严格和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突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实效性,纠正娱乐化、庸俗化现象。
10.深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核查填报党员个人情况相关资料,积极排查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1.规范工作具体程序、开展党内批评监督。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的工作步骤要求,完善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生活会报告和通报制度,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12.丰富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形式和载体。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部署,规范党员活动日,组织志愿服务,或到党性教育基地过体验式组织生活,探索“互联网+机关党建”和“党建微课”等党的活动新形式,创造符合时代特点和满足党员需求的新形式新载体,不断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和吸引力。
四、以强化抓基层打基础为保障,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13.抓好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以述职评议为抓手,提高他们履职能力,推动“第一责任人”落实第一责任,推动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推动党建责任落到基层。
14.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厅直机关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选举新一届厅直机关党员委员和纪委委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做好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人选推荐工作,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督促人事代理党组织等薄弱单位整顿帮带,做好新整建制转入的党组织相关工作的衔接沟通工作。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及时处置失去联系的党员。
15.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引导机关党员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多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深入开展“三结对”帮扶活动,重点深化与扶贫开发重点村的结对帮扶,落实机关党员挂钩帮扶贫困户帮助脱贫,推进“精准扶贫”。深化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机关党组织每年支持共建社区办几件民生实事,组织党员认领群众“微心愿”、结对帮扶困难家庭,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16.加大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力度。在建党95周年之际,组织“一先两优”等推荐和评选表彰活动,表彰作用突出、贡献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行有标杆。
17.指导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选树党建创新项目。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新一轮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的部署和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创新项目,鼓励基层开展制度创新,大胆试验,形成一批有影响的党建工作创新项目。
五、以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为突破口,不断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18.迎接2016年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持续开展第八届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向全市4个省级示范点授牌并开展创建调研工作,组织督查组对各地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全力以赴迎接2016年指数测评。
19.迎接2016年文明单位创建初评。认真开展新一届全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全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按照省委、市委文明办的具体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局机关党委和机关各党支部全员联动,落实创建活动、积极迎接初评,为明年总评奠定坚实基础。
20.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相关活动。根据市委文明办的相关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文明旅游、“文明共建、文化共享”、诚信建设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六、以增强党建工作合力为目标,不断加强党建带三建工作
21.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党建带三建的领导方式,完善工作机制。
22.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大力支持群团组织围绕中心,开展“交通服务创一流”和“交通建设创精品”劳动竞赛、技术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深入推进“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岗”、“巾帼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围绕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开展读书学习、实践锻炼、文化体育等活动,围绕服务和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推动群团组织开展送温暖、送健康、送服务等活动,更多关注、关爱一线岗位工作者,多为他们办实事好事,把干部职工的精神力量凝聚到“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发展上来。
23.加强群团队伍建设。加强群团工作的教育培训,拓宽群团干部视野和思路,增强其服务本领,为提升群团工作水平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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