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2 17:59 来源: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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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文明委〔201520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 指导思想

  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应用制度为主线,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交通运输行业诚信理念,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制定信用信息标准,搭建信用信息平台

  加快构建面向社会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促进行业现有各类信用信息系统的升级完善与对接融合,平台建设与维护纳入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做好信用信息平台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与省、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准备工作,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信用信息网上公示渠道。

  责任部门:局通讯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完善诚信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诚信评价机制

  1.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诚信考核指标体系。针对交通运输市场不同经营门类,分别制订项目建设企业、客运企业、货运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出租车公司、物流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危货运输企业的诚信考评内容,以便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从事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的诚信状况。

  2.实施分类考核评价。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诚信考核评价制度,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诚信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和评价周期等,建立完善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分类考核评价机制。

  3.加强诚信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所辖企业诚信考核评价工作的领导,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诚信考核评价,逐步建立监督、申诉、复核等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权威性。

  责任部门:局计建科,市道管处、市水运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加快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建设

  1.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结合市场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收集和整理制度,并通过信息系统记录企业、从业人员的各种信用信息。

  2.建立与市直其他部门单位的考核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将其他行业部门掌握的与交通运输企业有关的诚信信息,纳入交通运输企业的诚信考核。

  3.依法建立和完善诚信信息披露和查询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服务,充分体现诚信信息的重要价值。

  责任部门:局计建科、通讯中心,市道管处、水运处、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建立诚信奖惩机制,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1.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在行业准入、行政审批、资质管理、招投标、评级评优等方面逐步实施信用报告,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诚信考核良好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在资金补助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在各单位采购交通运输服务、招投标、人员招聘等时,优先推荐诚信考核等级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

  2.落实失信惩戒措施。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建立、落实企业和个人的黑名单制度、黑名单互通机制、红黑榜公示制度,依法加强监管。对信用状况差、失信严重的企业和个人列入 黑名单,并在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对失信或严重失信的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限制其业务发展,使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责任部门:局计建科、通讯中心,市道管处、水运处、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强化诚信培训教育

  1.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诚信理念,扩大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大力宣传守信典型,曝光失信行为,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让诚信意识深入企业、深入人心。

  2.以诚信教育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诚信知识普及教育。加强信用岗位知识培训,特别是信用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培训制度,推动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培养专业化队伍。

  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亲自组织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分工,责任到人。要加强督导,强化考核,把诚信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把交通运输诚信制度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好抓实。

  (二)推广典型,示范带动。要及时总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和作法,宣传和推广诚信建设过程中的先进经验。系统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工作中关于诚信建设方面的典型案例,并上报市局党建办。

  (三)完善制度,整体推进。要把诚信制度化与完善行业管理制度相结合,把创建活动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使诚信建设自觉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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