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文明交通伴你行、优质服务树新风”创建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7-11-13 00:00 来源: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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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宁德市委文明委第五届“创文明行业、建和谐宁德”竞赛活动统一部署和《宁德市第五届“创文明行业、建和谐宁德”竞赛活动协议书》要求,全市交通系统以“文明交通伴你行、优质服务树新风”为主题、以出租车、公路水路客运站、征费窗口为重点参加竞赛活动。现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活动意义、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交通行业担负着繁重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生产任务,在和谐宁德建设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宁德市委文明委所确定的交通行业的参赛工作重点——出租车、公路水路客运站、征费窗口,流动性、社会性、服务性强,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其文明创建活动直接关系到交通行业的社会形象。
    竞赛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文明委提出的五个方面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组织保障,强化思想教育、优化行业风气,改进行业管理、实现规范服务,加强环境建设、营造文明氛围,履行社会职责、提高综合效益),贯彻“四个重在”,扎实落实“三个服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在竞赛工作重点的出租车、公路水路客运站、征费窗口等子行业,行业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客运企业、征费窗口以“文明交通伴你行,优质服务树新风”为主题做好创建工作,争取有一批出租车、公路水路客运站、征费窗口、执法窗口在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中被授予省部级以上“文明客运站”、“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文明示范窗口”或文明车、船、港、站等称号。10个竞赛活动示范窗口力争二分之一以上获得省部级文明荣誉。通过创建活动,带动交通和谐行业建设,力争使全市交通行业在本届竞赛活动中成为市委市政府创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
    二、主要任务
    突出“三个服务”,突出创建重点,突出服务创新,扎实推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持续深入地开展干部职工素质教育。
    主要实施主体:全市交通行业,重点是有关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征费窗口。
    1.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与诚信教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坚持不懈地在所属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团员和年青职工为重点,加强诚信服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开展业务素质培训。围绕行业实际,组织各类业务知识包括文明服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完善培训机制、强化分级培训、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技能。特别是要抓好基层服务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工作。
    (二)在市文明委确定的参赛重点——出租车、公路水路客运站、征费窗口子行业中,选取10个示范窗口。
    主要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交通局、驻宁交通有关单位、宁德市公路局、宁德港务局、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宁德市交通局直单位。
    各单位从出租车、公路水路客运站、征费窗口子行业中,选取若干个优质服务成绩突出的基层窗口向宁德市交通局推荐。市交通局结合市文明委、省交通厅总体要求从中粼选10个示范窗口,报市文明委备案后予命名授牌,同时推荐省厅2个示范点。各单位要督促、抓好这10个示范窗口的建设,推广其成功经验,带动整个行业文明水平的提升。
    1.推荐范围:公路、水路客运站,出租车(企业),征费窗口、执法窗口。
    2.基本条件:在文明创建或公共服务中成绩突出,管理模式、创建载体有创新,社会效益显著,或者近三年来曾获得省部级文明荣誉;基础设施较为健全。
    3.推荐程序:各县(市、区)交通局、驻宁交通有关单位、宁德市公路局、宁德港务局、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宁德市交通局直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向市局推荐;市局会同有关子行业单位从行业管理角度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报市文明委备案,同时推荐省厅2个示范点。
    (三)推进出租车、公路水路客运站、征费窗口以人为本的服务创新,努力培育服务品牌,“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主要实施主体:客运企业(客运站)、出租车企业、征费窗口及其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积极支持引导。
    1.推进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创新,充分展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行业管理部门可以引导有条件的客运站逐步开通城际联网售票、手机短信票务查询、网上售票系统等。客运站可以在春运、黄金周等繁忙季节根据实际情况在售票厅推出农民工、学生售票专窗等。有条件的客运站可以在售票厅添置叫号机等待系统等服务设施。出租车企业可以推出社会联动、电话预约、为乘客寻找失物等服务。
    2.精心打造服务品牌。各单位可以在本地区或本系统中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星级客运站”、“星级站务员”、“文明客运站”、“十佳文明车”、“文明窗口”或者“出租车技能标兵”等评比活动,鼓励、支持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创建“文明单位”、“雷锋号”、“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客船”等,努力培育形成服务品牌。各单位可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结合自身特点重点开展某项文明评比或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服务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3.要进一步规范服务承诺制。在“窗口”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承诺范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要在客运站大厅、出租车内显眼位置上张贴监督卡,卡上明确投诉电话与负责人,完善群众监督机制。
    (四)示范窗口要率先作为,在落实“三个服务”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主要实施主体:10个示范点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主管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
    1.各示范窗口作为全市交通行业参赛活动的“标兵”,要积极争先创优,发挥示范作用。要在优质服务、创新机制上率先作为。从以人为本角度出发,提供优质服务,配置服务设施,努力创造温馨服务氛围。要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问题着手,坚决纠正客运行业中宰客、兜客、拒载、乱涨价等损害乘客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治理单位秩序混乱和环境脏、乱、差及态度“冷、横、硬、顶”的状况,努力做到“优质服务树新风”。
    2.扎实推进服务规范化。从职工基本服务规范抓起,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服务标准。公路客运站要认真落实“三优三化”和“55448”工程等规范;水路客运站要落实《港口法》和交通部《水运文明场站考核标准》等有关规定;出租车行业要落实诚信、主动、礼貌服务,主动提供票据等。要以广大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基本标准,重点检查岗位规范服务的量化标准,规范服务的培训率,服务质量的合格率,乘客的满意率,班组规范服务的达标率等。征费窗口要按照征费服务规范要求,搞好征费服务,文明征费。
    (五)建立完善质量信誉考评机制,抓好诚信行业建设。
    主要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交通局;宁德公路稽征处;宁德市公路局、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宁德市道路运管处、宁德市交通经济发展中心。
    1.加强行业诚信教育,开展诚信实践活动。要广泛开展“共铸诚信交通”主题活动,以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失信问题,带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行业失信问题严重的客运站、出租车企业在社会上曝光。
    2.加强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形成行业信誉考核机制。在制度建设方面,《福建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将印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并进一步推进相关领域的诚信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建设,形成行业退出机制。进一步健全交通诚信信息平台、诚信监督和惩戒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公信力和信誉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主要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交通局;宁德公路稽征处;宁德市公路局、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宁德市道路运管处、宁德市水路运管处(地方海事局)、宁德市交通经济发展中心;客运企业(客运站)、出租车企业。
    行业管理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要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机制建设。公路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日趟检等安全规定;水路客运站要按照《港口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旅客行李安检、站内及旅客上下船、防止客轮超载等安全管理工作;出租车要按规定参加检测,定期维护,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
    (六)深入弘扬“一通百通海西八方纵横”福建交通精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主要实施主体:客运企业(客运站)、出租车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引导。
    继续深入开展福建交通精神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可以设计鲜明的形象标识、车身标识,提出企业精神、企业口号等。在企业内部积极开展“学树创”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引导职工做学习型职工。大力加强图书室、职工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书法绘画展,歌咏、体育、演讲比赛等职工喜闻乐见、健康有益文体育活动。以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福建交通精神为主题,鼓励职工加强文化产品的创作与交流。
    三、实施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5月)。宁德市交通局落实市文明委部署,印发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意见,各单位根据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明确要求、任务、措施。确定10个示范窗口。有关企业要认真传达贯彻,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活动的意义;在基层窗口单位显眼位置广泛宣传本届竞赛活动交通行业的主题口号“文明交通伴你行 优质服务树新风”,努力营造氛围。
    2.实施阶段(2007年5月-2008年12月)。各单位精心组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不断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竞赛活动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宁德市交通局将在2007年8月份前后组织一次现场经验交流会。按市文明委的部署,在2007年底2008年初组织一次届中初评。
    3.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上半年)。按省文明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届终考评,并向市文明委推荐竞赛活动的先进单位(集体)、个人。
    四、保证措施
    1.建立完善组织工作机制。竞赛活动在宁德市交通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文明办)。建立联席会成员:市局、各县(市、区)交通局、省驻宁交通有关单位、市公路局、宁德港务局、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局直属单位等有关主要领导构成的创建工作联席会制度。省驻宁交通有关单位、市公路局、宁德港务局、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局直属单位和有关运输企业也要相应成立创建指导工作机构。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作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本届竞赛活动交通行业的工作重点——出租车、公路水路客运站、征费窗口,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一(出租车部分)、附件二(公路水路客运站部分);公路通行费窗口、公路稽征窗口部分根据省公路稽征局有关规定和评比办法、评比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
    2.完善创建过程的检查、指导、督促机制,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窗口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市文明委、市交通局将对行业窗口单位(重点是10个示范窗口)采取向服务对象发征询单、明查、暗访等形式,找问题,促整改。
    3.加大交通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各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开支纳入年度财务计划,每年拨出一定专项经费,用于交通文化、体育、宣传、娱乐设施的建设和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改善窗口单位的硬件设施建设。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单位可以制作宣传册、宣传画,在主要新闻媒体和行业报刊、行业信息上开辟专栏、专版,重点报道一些出租车、公路水路客运站、征费窗口在行业文明创建、优质服务方面突出的事迹。
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省驻宁交通有关单位、市公路局、宁德港务局、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局直属单位根据本意见,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于5月1日前报市交通局文明办。
                                                                          200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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