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17-0100-2023-00046
  • 发文字号: 宁交函〔2023〕5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2023-07-10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20233089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20233089号提案的答复
宁交函〔2023〕56号
发布时间:2023-07-18 16:03
 游智春、郑章伙、林征委员

《疏缓城市交通压力 提高人民出行便利》(第202330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现状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周边产业不断聚集,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现有闽东路、福宁路、104国道等城市主干道确实已出现不适应交通量增长需要,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现象。为缓解拥堵,同步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有效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消费,2020年按照我市出台的《宁德市促进新能源车消费的六条措施》,自2020年6月10日起,我市本地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心城区东、西、南、北和汽车城五个高速互通口之间免费通行。政策实施后,通行费用呈持续递增趋势,从最新了解数据看,通行费从2020年6月份的0.66万元,提升至月均约50万元。

二、关于所提意见建议的问题分析

委员提出的建议东西南北收费站范围通行的七座以下车辆予以免收高速通行费”,并提了两个方案,方案一是全时段,方案二是各高峰时段。

经分析,我局认为该建议能够疏缓城市部分交通压力,但是给地方财政和高速公路互通的交通带来极大的压力一是鉴于高速公路收费属省管国有资产,免收通行费将造成省管国有资产损失,需要由当地政府承担,即由市政府统一向高速管理部门买单。目前,我市本地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在五个高速互通口之间的通行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支付,“东西南北”收费站范围通行的七座以下车辆予以免收高速通行费,将激增四个高速互通口通行费用,增加地方财政压力。我局于2021年5月以宁交〔2021〕9号文请示市政府,申请试行本地牌照一类客车在五个互通口免费通行的政策。市政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市工信局、财政局认为成本较高,建议暂缓执行,最终市政府未执行该政策。二是七座以下车辆纳入免费通行范围后,虽然能够分流部分车流量缓解中心城区通行压力,但是高速互通的车流量势必激增,加大高速出口市政道路的通行压力,将增加道路安全隐患。

鉴于目前执行“东西南北收费站范围通行的七座以下车辆予以免收高速通行费”的政策难度比较大,我局将继续关注,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市政府提出申请。谢谢对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云盛

人:郭颖华

联系电话:2768152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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